谁把孩子推向网络中“卖萌”?打造“小网红利益链”涉违法_互联网

时间:2021-07-30 10:00:53

导语:据了解,很多萌娃账号都是以孩子父母的身份信息注册、运营,平台无法通过注册身份鉴别,这也给平台和市场的监管增加了难度。

让自家孩子在镜头前做吃播,导致孩子3岁体重就达70斤;故意给小宝宝喂酒,以此来拍摄其表情以取悦观众……有家长将儿童打造成网红,并频繁接受商务合作,以获流量变现,一些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行为受到诟病。专家表示,禁炒“网红儿童”,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一起堵住监管漏洞。

还不会说话,就得习惯时刻在镜头前被记录吃饭、玩耍的场景;尚在咿呀学语,却要模仿讲出网络流行段子;还在学龄前,就要被安排学习表演各种影视桥段……

打开短视频平台,越来越多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当上了网红,不少视频账号单条内容动辄收获超10万个点赞。然而,一些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内容也传递出负能量。

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明确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等。对此,专家表示,禁炒“网红儿童”,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一起堵住监管漏洞。

有家长为流量“啃小”

小朋友水汪汪的大眼睛,肉嘟嘟的小脸蛋,以及言行举止自带的“萌萌哒”属性,让萌娃类账号近年来迅速成为各视频平台上的大类。打开短视频自媒体平台,时常会刷到一些拥有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的“网红儿童”。

一些家长开始为流量“啃小”。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万元。一些过度消费儿童的网红账号也开始受到关注和质疑。

此前,某短视频平台女主播“小文雯很可爱”带着六岁的“小佳丽”直播、拍短视频吸引了不少关注,账号运营两年内多次登上平台热门。而在直播期间,“小文雯很可爱”多次恐吓女孩“我不要你了,我不是你妈”“你爸也不想要你,我要把你还给你爸”,致女孩大哭,以此博取网友关注,获取广告收益。在另一个表演父母离婚的作品里,孩子哭喊着“妈妈不要走,不要丢下我”,却被身为“妈妈”的“小文雯很可爱”推在地上。目前,该账号已被平台永久封禁。

曾经刷屏网络的小网红“佩琪”靠吃播吸粉。父母为了吸引眼球,让自家宝宝做起了吃播。在爸妈的投喂下,“佩琪”一天天变胖,仅3岁体重就已达到70斤。许多网友对“佩琪”的身体状况表示担忧,父母却在视频标题中自豪地宣布:“马上突破100斤!”

除了较为极端的案例,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一些“啃小族”家庭,其“消费”子女行为的危害是隐性的、缓慢的。例如,网络上有这样一类短视频:一些家长故意给小宝宝喝酒,吃柠檬,闻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以此来拍摄宝宝的表情以取悦观众,获得流量。这类视频火了之后,往往会引发其他同类萌娃博主账号的模仿跟进。

“未成年人成为网红的路径往往是由作为家长的成年人主导的,当孩子的商业价值被挖掘出来,这种模式很可能会被复制和模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军向《工人日报》记者表示,“长此以往,不仅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伤害,也不利于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打造“小网红利益链”涉违法

家长将孩子的形象持续在网络曝光,甚至频繁接受商务合作,并获得流量加持,形成“小网红利益链”。对此,首都师范大学首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教授罗爽认为,炒作“网红儿童”不仅不利于孩子正常的社会化发展,还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作为家长来说,为了盈利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很有可能造成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并且也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罗爽表示,根据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除此之外,在炒作“网红儿童”的利益链条上,一些运营公司招募未成年主播、平台对相关内容提供推送和流量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此,罗爽认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中“禁用童工”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关于网络直播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